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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东省第十五期智障康复教育专业人员资格认证班的通知(粤康办〔2016〕29 号)

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11-24 9:34:52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残联、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为加强我省智障康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规范智障康复教育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康复教育服务的能力。由省残联主办、省残疾人康复协会承办、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协办的“广东省第十五期智障康复教育专业人员资格认证班”将在广州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11月21-30日(21日下午13:30-18:00报到,30日上午撤离)

二、培训地点

   (一)报到及食宿地点:广州东风大酒店(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2号,电话:020-83839339)。

   (二)上课地点:省残疾人康复中心七楼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钱路头直街2号)

    三、培训内容

    课程安排见附件2

    四、培训人数及对象

   (一)本期培训人数50人,其中珠三角地区每个地区最多预报2人,14个欠发达地区每个地区最多预报4人,各地要统筹兼顾安排县级及民办康复机构的专业人员,省将从中择优安排参加培训。

   (二)培训对象

1.具有智障康复教育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从事智障康复教育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3.目前正在残联系统(或残联委托的定点机构)从事智障康复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

4.没有取得过省残疾人康复协会颁发的其他类别资格证书。

五、其它事项

   (一)参加认证班学员由各地级市残联统一报名,报名时请交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A4版面)各一份,并于2016年11月10日之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省残疾人康复协会,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培训。电子表格可到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网站www.gdard.org.cn“公告通知”下载。

   (二)请参加认证班的学员随身携带身份证,报到时请交本人大小1寸蓝底彩色相片各1张,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A4版面)各1份。

   (三)参加认证班人员免交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由派出机构报销。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报到、撤离,因提前报到或延期撤离所产生费用由学员自理。

   (四)参加培训学员请加入康复协会培训班QQ群:223801466,方便工作联系。

   (五)乘车线路(见附件3)。

六、联系方式

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

联系人:罗彬华

联系电话:020-83865225(兼传真)、15915953995

 

 

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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