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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东省第四期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岗位专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5-13 17:05:19

各会员单位、康复机构:

根据《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第七章二十三条规定,“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专业人员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持证上岗,或上岗前接受专业技能培训并通过测评。”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政策要求并加强我省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规范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康复教育服务的能力,我会将在广州举办“广东省第期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岗位专业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621日—28日(21日下午报到,28上撤离);

(二)报到地点:广东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附属楼2楼(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北工业路)。

 上课地点: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中心6会议室。

二、培训内容

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的基本思路;孤独症的基本知识及儿童发育里程碑;孤独症儿童学习能力评估及IEP的制定;孤独症儿童个别化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广东省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模式及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

三、培训人数及对象

(一)本期培训人数50人,额满为止。

(二)培训对象:

1.具有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医学或教育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从事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工作至少一年以上,非医学或教育类专业人员需在岗三年以上;

四、培训费用

1.本期培训费1980元/人。会员单位可减免200元/人,3人以上同报名可减免200元/人(优惠不可同享)。

2.本期培训食宿、交通费自理。

培训费转账至:

开户名: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解放南路支行

账  号:441164670018150023405

五、成绩评定及结果

学员全程参加本次培训并通过笔试和实操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专业技能培训证书”(相当于原来的资格证书)。

六、其它事项

(一)参加培训学员于614日前完成缴费,并连同报名表及毕业证复印件一起传真或电邮至省康复协会秘书处,名单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培训。

(二)请参加培训学员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和大、小一寸蓝底彩色相片各1张(已有继续教育证免交大一寸相片),报到时请交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A4版面)各1份以及继续教育证,如没有办理继续教育证可在报到时办理。

(三)参加培训学员请加入康复协会培训班QQ群:223801466(加入写明单位和姓名),方便工作联系。

(四)本期培训有实操考核,培训学员可按自身需要,先行准备授课教具。

六、联系方式

康复协会:吴欣欣  13503041916  020-83865225(兼传真)

邮箱地址:gdard83865225@126.com


培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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