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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督导的通知

来源:秘书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5-4-3 10:17:05

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工作,提升康复机构的服务质量与专业水平,让机构在符合残联文件精神下开展服务工作。我会拟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督导对象

从事孤独症、智力残疾儿童的康复服务机构。

二、督导时长及内容

(一)督导时长

半天(3小时)。

(二)督导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残联2021〕83号)文件内容进行督导,主要内容如下:

1.机构资质与管理:检查机构的资质证书是否齐全且有效,包括营业执照、相关康复服务资质证明等;查看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如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了解机构的组织架构与人员配备情况。

2.康复服务情况:评估机构提供的康复服务项目是否符合残疾儿童的实际需求,服务内容是否科学、合理、全面;查看康复训练计划的制定是否依据残疾儿童的个体评估结果,是否具有针对性和个性化;康复服务档案的建立与书写记录是否规范。

3.设施设备与环境:实地查看机构的场地环境,包括康复训练场地的面积、布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检查康复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是否满足康复服务项目的需要,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安全、正常使用;评估机构的卫生状况,包括康复场地、设施设备、儿童生活区域等的清洁卫生情况。

三、督导方式

督导工作将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进行。实地考察机构的运行情况,查阅相关的文件、康复档案、记录等资料,与机构负责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访谈,全面、客观地督导机构的实际情况。

四、督导费用

督导以自愿申请为原则。

(一)督导费用为6000元/项*家,省康复协会单位会员5600元/项*家。费用涵盖督导专家的劳务报酬、交通费、住宿费、税费等相关支出。

(二)有意愿参与督导的机构将费用以对公账户支付至协会:

开户名: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解放南路支行

 号:441164670018150023405

五、其他要求

(一)为确保督导质量,参评机构需配合开展各项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与信息,不得隐瞒、造假。

(二)实地督导期间,机构需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接督导工作,确保督导工作顺利进行。

(三)报名及咨询

联系人:020-83865225、13503041916 吴欣欣

 

 

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

                                                 2025年4月3日 


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督导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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